声明人:位桂兰
我是九七年得法的,九九年七二零在江氏邪恶打压下,答应了它们的“三不”条件,现在严正声明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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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/155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