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黔灵
在劳教所里的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、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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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/155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