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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国富、李大芳

    九九年七二零恶党迫害大法时,由于怕心太重,在邪恶的逼迫下,在邪恶写好的“不学法、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盖了手印,并将两本大法书和一盘炼功带交给了邪恶,还将一本《转法轮》在家中烧毁。这是对大法的犯罪,对师尊的大不敬,我们现在十分后悔。在同修的帮助下,我们又从新走入大法修炼。严正声明: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作废;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行为作废。紧随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/1560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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