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兰英
二零零六年六月份,在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,在恶人所写的书面东西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我痛悔不已。本人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跟上正法的進程,坚定的走正最后的正法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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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/156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