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文华
我曾放弃了大法,入了另一门。明白后,深深痛悔自己的过错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从此以后,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加倍学好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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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/156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