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兰
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受到迫害,为讲明真相去北京上访,被县派出所截回,在被非法关押期间,派出所人代替我写了一份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2/1560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