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美
我由于对法认识不足,学法不深,在高压下违心写了不上访、不在公共场所炼功、不串联等不符合炼功人心性标准的言论,我非常后悔,现声明作废,我决心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。
感谢师恩对我的慈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. 3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2/92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