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波
在邪恶迫害时,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派出所给我写的“保证”上按了手印,我现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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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3/1561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