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滨凤
在邪恶迫害期间,家属以我的名义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声明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随师返家园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3/15613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