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贞子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三日,我遭到了公安机关的非法拘留,然后被判劳教三年。在劳教所里,我被邪悟者的谎言所迷惑而和大法及师父决裂了,写了所谓的“五书”。结果我在迷中越滑越远,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不再学、不再炼了。回家后,在功友们的热情帮助下,我如梦初醒,痛悔自己。在反复反省自己的过程中,我认识到是自己没有真正以法为师,而且正念不强。严正声明:劳教所里写的“五书”和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集中精力学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好好把握自己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