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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景云 零二年春,女儿在片警的逼迫下,背着我代我签了“保证书”,这事一直瞒着我,直到今天才知道签字的事,特此声明:女儿背着我代我签的一切全部作废,我坚决不承认。任何人也动摇不了我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的正念,我只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紧随师,用神的正念做好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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