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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岚 我在被迫害期间,恶警强迫我儿子(常人)替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说了些对大法不敬的话,做了对大法不利的事,关于他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我一律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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