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冰兰
我于2000年底去北京,被邪恶绑架到拘留所迫害大约二个月。由于我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厂委和局委的威逼下,我违心写了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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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4/156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