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佟珍
我以前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,烧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坚信大法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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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4/156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