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素珍
九九年后,在邪党高压迫害下,所有对迫害的配合,不管是按手印还是口头说“不炼”的话,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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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4/1561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