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井军
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在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上违心签了名,还交出一些大法的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以前的过失,勇猛精進,走好最后的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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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5/1562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