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宪华
我曾经在邪恶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违心的签了自己的名字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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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5/1562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