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振华
九九年,由于怕心,向邪恶妥协,违心所写下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一律作废!!!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学员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5/1562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