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良斌
在99年7.20迫害时,在邪党的逼迫下,我在大队书记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名,现在我严正声明: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名作废。跟师父学大法到底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走好最后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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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6/1563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