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香
以前我写过“与大法决裂,不修炼”的保证书。现在我认清了自己的错误,以前一切所说过的、做过的与大法违背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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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6/1563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