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小兰
在邪恶迫害大法的这些年里,别人代替我所写、所填的诽谤大法或“不修炼大法”的一切言论作废。谁也不能代替我。我一定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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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6/1563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