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梅翠萍
在九九年邪恶迫害时,迫使我印了手印。现在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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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6/1563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