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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冰雁 本人过去替别人写过“保证”,接别人出狱时,替人签字以及自己向邪恶妥协写过的“保证”、交过大法书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并且在最后这段时间里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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