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晓娟
五月二十四日,在市610及营子国保大队、镇政府、社区的高压逼迫下,我写了“四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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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9/1565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