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永娟
九九年迫害一开始时,公安不让炼功,由于对法认识不深,我把大法书交了。现在想起自己做的不对,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的所为作废。今后要更加精進,助师正法,救度更多的有缘人,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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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0/1566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