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景春
在没得法之前曾经毁过大法资料,说过大法坏话。在此声明:作废。 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0/1566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