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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丽华 2006年11月份和2007年5月份,我两次因修炼法轮功而遭绑架。在当地派出所时,邪恶写了材料让我看,我心里想,不管你们写什么我决不承认,但是最后,我却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,并由村领导说情和花了钱,使我两次都回到了家中。回家后,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,我这是配合了邪恶,辜负了师父对我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写的材料上的签字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多学法,学好法,弥补过错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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