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勤莲
二零零七年,在镇政府写的所谓的“三书”、“谈话笔录”等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,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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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1/1566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