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楚华
我于九九年曾被单位所迫交出一本宝书——《转法轮》,并非我愿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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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1/1566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