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麻月风
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期间,被迫写的一切所谓“悔过”、“感想”及“揭批材料”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1/1566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