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树芳
在九九年七二零邪恶猖狂之时,厂内公安科,要求大法弟子交大法书和炼功带。由于当时有怕心,学法不精,配合了邪恶,现自感悔恨,声明作废。以后好好学法,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做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特此严正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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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2/156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