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高萍、刘三瑞、刘荣果
四月二十五日,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通知我们三人领取非法取保、候审押金时,在各种压力强迫下,所有的签字、画押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2/156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