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裴宗还
在九九年七二零邪恶猖狂之时,厂公安科要大法弟子交大法书和炼功带,在当时的形势下,我交了两本书和一盘音乐磁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好好学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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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2/156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