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子英
在九九年八月份,向邪恶交过大法书和师尊的法像。二零零一年被非法拘留半月,在办手续时,也签了字。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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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2/1567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