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颜丽杰
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家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替我签了字,我在此郑重声明:家人替我签写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我是大法弟子,只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同化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3/15679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