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培义
九九年七二零后,在邪恶高压下,我违心的叫妻子代写了“不修不学”的声明。郑重声明:原来妻子代写的“声明”全部作废。我已重新回到大法中来,今后要坚定实修,跟着伟大慈悲的师尊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5/1569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