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茂芬
在二零零六年四月,我丈夫背着我写了“没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书,我声明全部作废,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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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5/1569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