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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唐莲芳 我以前由于没有学好法,对法理认识不清,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,由于怕心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,如把大法书藏起来,或送人,造成过后再也找不到书的事。我对以前所做的错事深深后悔。决心以后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,一定要努力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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