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新
2001年由于邪恶迫害,我流离失所在外,2003年邪恶为了达到目地利用我的亲属背着我写了什么所谓的“保证”,现在特此声明:无论是谁写了什么我都不承认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4/15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