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文忠
在2004年7月,由于对法认识不清,有怕心,在邪恶的逼迫下替妻子按下手印,现在特此声明:对以前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今后信师信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4/15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