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幕珍 大概在二零零二年底,由于某学员被恶警绑架我受到牵连,市公安国保恶警到我家搜查后,将我带走。在国保大队办公室内,恶警威逼说我提供给某某材料等,被我一口回绝。最后恶警让我在他们的记录上签字画押,我就顺从了,按了手印,配合了邪恶所要。另外,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我所在单位让每个炼功人都要写个“保证”。当时由于我对法理认识不清,就由别人代写了 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、我给邪恶按的手印等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继续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,堂堂正正的跟着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