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世华 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由于自己对证实法认识不足,在邪党调查大法弟子时,单位替我谎报说:已经不炼了。对此,我没加反对,默认了。反映出自己对迫害的怕心。为坚定自己信师、信法的信念,严正声明:过去任何人代替我表示对大法的态度,我一概都不承认;并对过去做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5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