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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丽娟 7.20后,里委干部拿了一份东西叫我签名,说是“保证书”,我当时就签了。最近同修拿来《明慧周刊》给我看,我才知道后果的严重性。我明白我错了,特此声明:以前所签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要努力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,紧跟师父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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