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秋梅、彭秋祥、卢欠屯、徐银华
一九九九年由于邪党镇压法轮功,在压力下,被迫签过名,一律作废。今后抓紧时间实修,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决不动摇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6/1569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