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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明华

    我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买菜的路上,被派出所恶警绑架,同时被非法抄走我所有大法书籍等。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,我再次被绑架,强行拖上警车,送到洗脑班三个多月。由于学法不深,我被迫在他们写好的条子上签了字。郑重声明:我的签名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7/15704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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