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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明华 我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早上买菜的路上,被派出所恶警绑架,同时被非法抄走我所有大法书籍等。二零零七年二月八日,我再次被绑架,强行拖上警车,送到洗脑班三个多月。由于学法不深,我被迫在他们写好的条子上签了字。郑重声明:我的签名作废。今后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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