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艳秋、郭昱材
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,还有这次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全部作废。我要从新做起,从今往后以法为师,听师父的话,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7/1570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