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解壁彰
我是二零零五年得法修炼的,一九九九年单位胁迫人人都写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,自己也违心的写了“保证”,这是一个很大的污点,故严正声明:“不修法轮功的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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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5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7/1570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