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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康玉国 我九八年得法,九九年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,被拘留三个月,后来交了押金伍仟元,又按了手印,才得到释放。出来后为了生活还债,赚钱心切,再加上给人家打工时间紧张,故对修炼有些放淡。经过同修的帮助,我终于醒悟。严正声明:以前给邪恶按的手印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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