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金月
最近,当地派出所以看望为名,到家来干扰,家人害怕主动说:“早不炼了”,最后让我签名,我配合了邪恶,签了名、按了手印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7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7/6/18/15711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