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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潘丽娟 一九九九年,大法被无理镇压。为了给大法讨公道,同修到北京上访,被非法关押。我为了让同修早日出来,违心的代同修写了“保证”,现声明:所写一律作废。另外,我自己在二零零零年被邪恶之徒绑架到看守所两次。在被迫害期间,邪恶之徒叫我写“保证”,我不写,后由别人代写。严正声明:别人代我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我就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7年5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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